数据宝网络货运税务协查应用方案助力行业合规发展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为解决个体司机开票难问题铺平了道路:允许网络货运平台为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司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05号文件明确指出:货运代开税务机关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应在备注栏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多地案例,虚开发票事不断
405号函给代开发票的加上了诸多限制条件,但仍被部分动机不纯的人钻了政策的空子。在短短两年时间,部分网络货运平台打起了代开发票的歪主意,通过虚构运输业务、虚报运费等方式,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国家税收严重流失。
【案例1:上海市】据上海市税务局稽查文书公告显示,2月份以来上海共有数十家物流公司因虚开发票被查,总计被罚超百亿。涉案理由包括:未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涉案企业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企业收受虚开发票。
【案例2:甘肃省】 2022年3月,嘉峪关市某民营物流企业因虚开发票被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调查。据悉,该物流公司法人陈某为降低经营成本,牟取不当利益,指使会计刘某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手段,偷税漏税6万余元。
【案例3:浙江省】2021年9月,浙江某物流平台因涉嫌虚开超百亿元运输发票被税务和警方立案调查。该案关联企业超3000家,大量下游企业将面临“税务链条式稽查”。据悉,该物流平台早在2020年5月就取得了“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浙江省首张“网络货运牌照”获得者。
税务合规,网络货运才有长远发展
除去部分平台企业不考虑业务真实性,对外虚开发票的情况,网络货运平台在运营过程中可能还面临信息作假,违规收费,私户转账等税务风险问题。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在会上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税务部门将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规范、高效、快捷地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的同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违法行为,为留抵退税工作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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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方案通过货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所产生的载重数据、行驶里程数据、上下高速时间、行驶区域、支付方式、车辆类型等大数据与网络货运平台所开发票进行比对核验,从而判断出网络货运平台是否存在伪造订单、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为监管部门完善了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动态监管体制和留抵退税风险防控体系。
如今,网络货运平台正朝着“组织集约化”、“高效运行”、“运行安全”、“绿色环保”等方向高效运行。政府的政策支持,行业的发展和客户的市场需求结合在一起,网络货运平台也将迎来行业进一步发展的新契机,做到税务合规只是网络货运平台的基本立足点。数据宝秉承科技向善理念,基于大数据技术赋能网络货运行业长远发展。